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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谢酷评:北京私车可以“拼”了?!
2014/1/13 8:55:19
快人、快语、快车道》,谢天、谢地、谢大侠,我来啦!
今个儿我要评论的关键词是:拼!可不是拼爹的“拼”,也不是季播创业真人秀《爱拼才会赢》的“拼”,而是拼车的“拼”!
拼车在 欧美的汽车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像英国、新加坡、美国,美国有HOV(多人乘坐车辆)形式,周一至周五,合乘2-3人可以走Car-pool,否则就得吃罚单,据称美国拼车(搭车)的百分比达到日常出行的10%,在汽车发明的发祥地——德国,还有专门的拼车公司,拼车网站……
北京市交通委这回算是顺应社情民意——自打2014年1月1日起,市民合法拼车将不再被认定为“黑车”,按公益型合乘,互助型合乘这两种分摊费用形式,以及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等三种方式,倡导签订合乘协议、以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这次可以点“赞”!
根据一项私车能否拼车的调查活动估算,顺风车可以每天减少40万辆车的出行,社会和经济效益那是相当的可观。当然,这项顺应民意的地方法规尚有不完善的地方——首先,它界定的对象是“北京市民”,而不是“北京居民”,这一字之差就反映出有的地方官员心中尚有歧视外地人的心态,北京是首都,大量党政军机关家属暂且不论,每天上百万的各地流动人口,常驻900万人口之外的1000万中外居民,难道他们因为不是市民,就不能依规拼车吗?
另外,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临时起意的拼车,由于未签订合法协议,因此仍将视作‘黑车’处理”,这一界定似乎又以偏概全,有悖人情世故——搭车、拼车,交给老百姓(市民和居民)自己去按民法去协调,职能部门要抓主要矛盾——制定颁布宏观规范、保障安全即可,难道邻里同事间口头协议就不行吗?政府职能部门在这类民生问题上应当举重若轻,抓大放小,而不是老变着法儿为部门小金库“创收”!
我去过俄罗斯,在赤塔、莫斯科都搭过车,当地人曾告诉我一个小窍门:若手里拿本书,最好是字典,这样不仅有人停车搭你,而且还不用给“卢纸”!当然这是笑谈;不过,汽车社会普及提高了,社会风气好转了,搭车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蔚然成风。
北京的私车可以拼车了,对于广州、上海等国际化大城市的城市市政管理提供了参照系,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
先生高度概括了这一文本出台的意义:“拼车既可节能减排,又能减少机动车使用率,应大力推广”。放下“非法运营”的行政思维定势,变被动的“抓现行”为主动的服务民生,把资源配置放到市场里去,这才是交通管理的思路,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改善公共交通路、网、车的完善配套上,提升运力,尤其通过微循环线路和定制的公交班车,让社区与主干线最后1公里真正无缝隙连接起来,所谓的“黑车”自然也就没有立锥之地了。“黑车”的客观存在说明老百姓有切实需求——黑车趴活的地方,无一不是公共交通硬件“掉链子”的地方,这才是政府的责任,眼下似乎有些本末倒置,把“拼车”、“黑车”都纳入缓解北京拥堵的政策方案,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上去有点儿抓瞎!说明京沪粤等地的个别职能部门的极个别公务员还不太懂百姓出行的“主旋律”——所以时而不着调,时而不靠谱!
最后,我的结语特干脆:拼车别拼命,出行别出事——你若拼车安好,出行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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